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☉未來努力方向

  本部所屬事業一向對國家經濟發展貢獻良多,值此經濟自由化轉型之關鍵時期,本部所屬事業一方面充分配合政府執行經濟政策工作,另一方面因市場競爭環境改變,面臨諸多挑戰,如自由化政策之推動、獨占性事業市場面臨開放競爭之壓力、民營化政策之推動,事業體質須轉型而面臨嚴格考驗,且在我國加入WTO後,事業產品更面對進口商品之激烈競爭。 基此,本會在自由化、國際化及民營化之市場潮流下,積極督促所屬事業加強經營現代化,並加速執行民營化政策,提升績效,以面對市場競爭。近年來一方面致力於推動民營化作業,一方面亦協助虧損事業突破經營困境,督導規劃「再生計畫」、「改善競爭力提升績效計畫」、「整體經營改善計畫」、「加速民營化計畫」等,以期於民營化前改善經營狀況。本會未來將持續朝向「協助事業企業化經營,加強國營事業改造」及「推動國營事業民營化,落實公股股權管理」方向努力,分述如下:

1、協助事業經營企業化,加強國營事業改造

 (1)協助虧損事業突破經營困境,提升營運績效 近年來本會要求本部所屬國營事業積極調整經營策略、執行企業再造、強化營運體質及提升競爭力,對於虧損事業則協助其突破經營困境,如台船公司「再生計畫」及漢翔公司「整體經營改善計畫」,分述如下:
   A、台船公司持續改善製程:再生計畫後台船公司營運大幅改善,本部於93年報奉行政院同意再生計畫執行監督小組停止運作,並改以「落實經營模式行動方案計畫」為台船公司經營重點,經整體營運績效明顯提升,爰該行動方案計畫亦於94年度第4季執行完畢後即告一段落。目前台船公司自95年度起實施改善製程方案,以縮短交期、擴大產能,並持續嚴控各項成本。其執行結果,96年度稅前盈餘達24.51億元,創再生以來歷年新高。
   B、漢翔公司92至94年度營運呈現虧損,且營收亦未達預期目標。基此,經濟部委託學者專家查證後認為,漢翔公司在內部經營與管理尚有改進空間。經濟部於94年政策指示執行「整體經營改善計畫」,行政院經建會於95年2月核定辦理改善計畫作為:
   a、各部門特性賦予明確之量化目標及年度重點工作,量化目標包含訂單、營業收入、毛利、營業利益、存貨、應收帳款、產品品質、成本精進、人員生產力等各項指標之目標值。
   b、年度重點工作包含策略、產品組合之訂定,固定資產投資、研發效益管控,專案成本管理機制精進等各項作為強化資金管理。
   c、配合業務轉型,執行專案精簡,活化人力運用。
 (2)控制用人費用,推動加班合理化
  本部所屬事業刻正積極調整企業體質,除控管加班費,推動加班合理化,以提升企業經營績效及競爭力。在用人費方面,為避免國營事業用人費用不當成長,本會持續要求各事業精簡用人,並要求各事業須在年度用人費範圍內,妥為勻支調薪費用及各項用人費用,促使事業精簡用人並撙節各項用人費支出,近年來之用人費用均未再大幅成長。在加班合理化方面,本會自89年7月推動各事業執行加班管控措施,迄至92年度鑑於各事業整體報支加班費情形已有相當改善,乃依據「董事長制」與「公司治理」之精神,授權各事業經營團隊得按其業務特性與工作情況,自行訂定年度加班費撙節目標以及內部加班管控作業規定,提董事會通過後據以嚴格執行。另為減輕各事業高齡員工須從事輪班及耗費體力工作之負擔,並使各事業一級單位主管之加班有所管理,本部於94年度修正「經濟部所屬事業指派加班控管注意事項」,授予各事業經營團隊在不違反勞基法相關規定下,有較大之經營自主彈性得依權責持續推動加班合理化。準此,未來亦持續要求各事業合理控管加班費,並推動業務整併,另同時積極辦理員工第二專長培訓及轉業訓練,以期提升員工工作技能及有效運用人力資源。

 (3)強化事業內部控制體系
  為因應近年政府推動產業自由化及國營事業民營化政策,本會對部屬事業的管理已由側重「事前指導審查」,調整為加強「事前授權」與「事後稽核」。準此,為加強部屬事業單位內部控制機制,本會每年度派員赴各事業實地查證,要求各事業應依據證期會「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」、行政院「健全財務秩序與強化內部控制實施方案」與本部「經濟部所屬事業機構內部檢核實施要點」等規定,辦理內部檢核工作。本會未來將持續要求各事業確實執行內部稽核業務。
 (4)督促部屬事業檢討轉投資效益
  本部所屬事業從事轉投資工作,係以行政院頒佈之「中央政府特種基金參加民營事業投資管理要點」、「公股股權管理及處分要點」及本部所訂定之「經濟部所屬事業機構參加民營事業投資應行注意事項」為作業依據,但是由於上述法規係陸續公布,且本部所屬事業從事轉投資行為日久,而原轉投資事業是否仍能符合上述原則,亦應加以檢討。是以本部為提升所屬事業轉投資事業之經營績效於89年成立「經濟部所屬事業轉投資計畫再評估委員會」,聘請學者專家及民間企業負責人擔任委員,逐年對投資績效不佳之轉投資計畫進行評估檢討,並做成繼續投資、撤資或請公司深入評估檢討等建議。未來將持續因應國內外經營環境變化,督導各事業針對本身擁有之資源優勢,並依據與事業未來發展方向一致、能有效利用現有資源、有助未來民營化推動、具有良好投資效益四項原則,妥擬新興投資計畫,並持續對本部所屬事業之轉投資計畫進行檢討,促使事業永續經營。
 (5)強化國營事業工業安全衛生、環境保護及災害防救工作,防範事故發生
  工業安全衛生、環境保護及災害防救工作為事業生存之根基及社會責任,乃係本部所屬事業經營管理的重要工作項目。在加強工業安全衛生方面,配合勞委會推動「職業安全衛生促進方案」等減少職災計畫、繼續「經濟部所屬事業工安督導專案小組」之運作,以督導各事業做好工安工作,審核各事業每年訂定之「工安工作計畫」及「工安查核工作計畫」,加強災害預防策略,以避免意外事故發生。在加強環境保護方面,督促各事業降低污染排放、減輕環境影響衝擊,辦理各事業開發計畫環境影響評估追蹤、事業廢棄物再利用追蹤等工作,及推動各事業建制國際環境管理標準ISO-14000。在加強災害防救方面,配合相關法令及實務需求,修訂「公用氣體與油料管線、輸電線路災害防救業務計畫」及緊急通報等相關作業要點、作業程序,督促各事業隨時修正更新公用氣體與油料管線、輸電線路災害救災資源資料,辦理綜合防災演練、研討會,以提高災害預防及應變能力。未來將持續督促各事業加強工安查核、嚴格落實安全作業程序、承攬商管理、強化安全衛生自動檢查、事故調查及管線、儲槽、輸電線路之檢測及改善工作。

2、推動國營事業民營化,落實公股股權管理
  隨著台灣經濟的轉型,國營事業於階段性任務完成後,經濟發展的動力已逐漸移轉至民間;加以近年為推動重大經建計畫,政府乃採行民營化措施以籌措資金,期藉由民營化釋股將民間企業的活力與彈性導入國營企業中,並透過市場機制,使整體經濟資源達成最有效的配置與利用。民營化後之事業,除可降低行政束縛,並可免除政策任務,縮短決策流程,用人及薪資結構自主,使企業競爭力大為提升。為落實民營化政策,未來本會將持續積極推動下列工作:
 (1)健全民營化、證券交易及公司管理等相關法令
相關法令如有因時空變遷,不合時宜時,本部將推動並建議相關主管機關 進行修訂工作,期使民營化作業及民營化後之營運得以穩健、順利推展。
(2)加強員工溝通
為使移轉民營事業員工了解民營化之內容與進度,本部將持續與事業員工溝通,並督促公司就企業未來發展方向、組織結構、人力資源規劃及配合措施等事項妥向員工說明,以解除其對未來不確定之憂慮及增加參與認股意願。
(3)推動國營事業企業化經營
在民營化前,尤其對於體質較弱之國營事業,將促使其企業化經營,以民營化公司之精神改善公司營運績效,俾因應市場競爭。
(4)管理公股股權
部屬事業民營化後,政府仍擁有相當數量之事業股份,其持有股權樣態與管理方式,對整體社會經濟仍有很大影響。本會主要係依據行政院於88年10月1日訂頒之「國營事業民營化前轉投資及民營化後公股股權管理要點」之規定管理民營化後之公股;93年9月17日行政院就上列股權管理要點修正為「公股股權管理及處分要點」,95年10月31日復修正部分條文,內容除明定對已民營化事業剩餘公股股權管理之原則外,並要求公股股權管理機關對公股代表之遴選、考核及解職,訂定管理考核要點。本部國營會配合行政院相關規定,訂頒「經濟部所屬事業民營化後公股股權管理要點」以資遵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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